2. 避雷针的安装分为普通避雷针安装和独立避雷针(是指不借助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等而专门架设杆塔,并安装接闪器的避雷针)安装两大类,普通避雷针的安装是指借助于某建筑物,构筑物或金属容器顶部等架设安装的避雷针。
(1)装设在烟囱上的避雷针,依据安装高度(25 m,50 m,75 m,100m,150 m,250 m以内)划分为不同的定额号(2-713—2-718),以“根”为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2)装设在建筑物平屋面上的避雷针,依据针高(2 m,5 m,7 m,10 m,12 m,14 m以内)划分为不同的定额号(2-719—2-724),以“根”为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3)装设在建筑物墙上的避雷针,依据针高(2 m,5 m,7 m,10 m,12 m,14 m以内)划分为不同的定额号(2-725—2-731),以“根”为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4)装设在金属容器顶上的避雷针,依据针长(3m, 7 m,以内)划分为不同的定额号(2-732—2-733),以“根”为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5)装设在金属容器壁上的避雷针,依据针长(3m, 7 m,以内)划分为不同的定额号(2-734—2-735),以“根”为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6)装设在构筑物上的避雷针依据构筑物的类型(木杆上,水泥杆上,金属构架上)划分为不同的定额号(2-736—2-738),以“根”为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7)独立避雷针的安装依据针高(指避雷针顶部至地面的垂直距离)(18m,24 m,30 m,40 m,以内)划分为不同的定额号(2-739—2-742),以“基”为计量单位,进行计算。
(8)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的安装依据安装高度(60m,100 m,150 m,以内)划分为不同的定额号(2-743—2-745),以“套”为计量单位,进行计算。主材费另计。
(9)当避雷针架设在较高的支架或杆塔上时,(如独立避雷针等)为了使避雷针安装稳定牢固,需装设防风拉线,(一般三根为一组)此时,不分拉线的型号规格,和每组拉线中拉线的数量,套用(2-725)定额号。其材料费不得另行计算避雷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