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2793:2016《雷电防护 雷暴预警系统》。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21714(所有部分) 雷电防护[IEC 62305(所有部分)]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补充了附录A.附录F在正文中提及的位置;
——将6.2.1中的“见第7章"修改为“见第9章",原文的文字内容表达与第7章明显不符;
—一对图E.1增加了注释,更方便理解和应用。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气象局、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合肥航太电物理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华信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陆军工程大学野战工程学院深圳柯尔文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北京雷电防护装置测试中心、上海晨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覃彬全.李良福、谷山强、郭钧天、段泽民、丁海芳、姚喜梅、马立.邱实、余蜀豫、杨国华.曾金全、李涵.程向阳、余建华.马攀、李杭、张建培.高武龙、张利华、吴海荣、王天弈、郝胤博。
引言
自然界中的大气电活动,特别是地闪,对人类的生命和财产构成了极大威胁。因雷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每年都有发生。
雷电:
——可影响大规模的体育、文化和政治活动,必要时需暂停活动和疏散人员;
——可影响工业活动,如因雷击断电而导致生产流程意外中断;
——可中断各类交通运输,如人们的日常出行.能源与信息的传输等;
——可随着工业.运输和通信行业对雷电敏感型电子元件的广泛使用,导致雷击事故数逐年攀升;
——可对存在环境风险的作业构成威胁,例如:敏感.易燃、易爆或化学物品的作业;
——可引发火灾。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包含实时监测自然界中的大气电活动和雷电的技术系统取得了显著的发展。
这些技术系统可以实时提供高质量、有价值的雷暴发生信息,为人们利用这些信息开展各种应用提供极为重要的参考。
虽然这些信息允许用户提前采取应急措施,但根据相关规定,基于监测信息采取的预防揩施由用户自身承担责任,这些措施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险的大小以及措施本身。本标准给出了可能的预防性措施清单。
与许多自然现象一样,雷电和雷暴具有统计学上的不确定性。因此,目前尚不能精确获得未来雷电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信息。
其他雷电防护标准未涉及雷暴预警系统的使用。
雷电防护 雷电预警系统
1范围
本标准描述了雷暴预警系统的特点,以及对雷电实时数据和/或风暴起电数据的有效性评估方法,为采取雷电灾害预防揩施提供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准确采集雷电相关参数数据.实时提供雷电移动路径与范围等信息的传感器及网络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描述了上述传感器及网络获取的预警和历史数据的应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雷暴预警系统(提供实时信息的系统或设备)收集的大气电活动信息,以便确定合理的预防措施。
本标准包括:
——迄今雷电及风暴起电风险预警系统的一般性描述;
——雷暴探测装置分类与性能;
——警报方法指南;
——雷暴信息有用性的判断步骤;
——一些可能的预防揩施实例。
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a)雷电防护装置,IEC62305系列标准规定的这类装置;
b)雨、冰雹、风等伴随雷暴的相关现象;
c) 卫星和雷达的雷暴探测技术。
本标准可能适用情况,包含但不限于:
——在户外开阔场地进行维修劳作、运动、比赛、农活、钓鱼等活动的人员或其他大量人员聚集的情形;
——风电场.大型太阳能发电系统、电力线路;
——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
——敏感设备,如计算机系统、应急系统、报警器和安全设备;
——生产经营过程;
——危险物品(如易燃、放射性、有毒或爆炸性物品)的储存、加工及运输;
——静电放电特别危险的环境或作业,例如航天器和飞行器操作;
——连续性非常重要的公共服务,例如电信业,能源的产生、输送和分配,医疗服务以及急救服务;
——基础设施:港口、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及索道;
——民防环境:森林火灾、滑坡及洪水;
——大范围的网络也可受益于雷暴早期探测,例如输电网和通信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EC 62305(所有部分)雷 电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
3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警报alarm
目标区域或目标周边区域可能遭受雷暴和伴随的雷电相关事件影响的信息。
3.1.2
地闪cloud-to-ground lightning CG
雷暴云与大地之间的放电现象。
3.1.3
覆盖区域coverage area;CA
一个给定的预警设备具有足够高探测效率和/或精度的区城。
3.1.4
探测效事delection eficiency;DE
一个传感器或网络探测和定位到的地闪(内电或雷击)占实际发生的地闪总数的百介比。
注:由F地通常包含多黄市、四电探典波率DE)与雷市提高教单口区工有所区别因为一旦报测到至少一次击(首饮或后续雷击,细报告深到到内电大,因此DE,通常大于或等于DE
3.1.5
驻留时间dwell time;DT
不符合预警判据后,警报持续的时间。
3.1.6
有效警报effective alarm;KA
在警报特续明.目标周边区域内有雷电和关事件发生的香报。
3.1.7
警报持续时间time to clear;TTC
监测区城最后一次雷电相关事件发生与发出警报之间的时间间隔。
3.1.8
漏报failure to warn;FTW
目标周边区城发生了雷电相关事件,但并未发出警报
3.1.9
漏报率failure to warn ratio;FTWR
漏报次数和影响周边区城雷电相关事件总数的比率。
3.1.10
虚报false alarm;FA
系统发出警报,但目标及其周边区域并未发生雷电相关事件。
3.1.11
虚报率false alarm ratio;FAR
虛报占所有警报数的比率。
3.1.12
大气场强仪field strength meter; FSM
用于持续监测与雷暴有关的大气静电场的仪器(如场磨式大气电场仪)。
3.1.13
云闪cloud lightning;IC
发生在雷暴云内、云间或雷暴云与其上空高层大气之间的非对地放电现象。雷暴云周围大气的非对地现象。
3.1.14
提前时间lead time;LT
警报开始与目标区城首次发生雷电相关事件的时间间隔。
3.1.15
闪电lightning flash
大气中发生一次或以上闪击的放电现象。
注:放电现象可发生在云内.云对云.云对其上空高层大气以及云对地之间。
3.1.16
雷电相关事件lightning related event;LRE
雷电击中被保护的建筑物或建筑物附近或与建筑相连的线路及线路附近的事件。
3.1.17
雷击lightning stroke
一次地闪中的单次放电.
3.1.18
定位精度location accuracy;LA
实际雷击位置与雷电定位系统确定的雷击位置之间距离。
3.1.19
监测区域monitoring area;MA
能监测到雷电活动的地理区域,以便对目标区域进行有效预警。
3.1.20
物理损害physical damage
由于雷电的机械、热、化学或爆炸等效应对建筑物(或其内存物)所造成的损害。
3.1.21
预防措施preventive actions
根据预防信息并基于应急预案规定而采取的临时性防护措施。
3.1.22
雷击点point of strike
雷电击中大地或突出物体(如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线路、树等)的点。
注:一次地闪可以有不止一个雷击点。
3. 1.23
周边区域surrounding area;SA
环绕并包围目标区域.且存在雷电相关事件引发潜在危险的地理区域。
注:任何在周边区城发生的雷电相关事件均具有潜在危险。当评估--个雷暴预警系统时,该区城用于确定虛报率和其他性能参数。
3.1.24
目标区域target area;TA
需要进行项警的地理区域,以便该区城发生雷电相关事件前帮助决策并采取预防措施。
3.1.25
雷暴thunderstorm
由大气活动产生的、伴随有电闪雷鸣的局地风暴。
3.1.26
雷暴探测仪thunderstorm detector
能评价与雷暴电特性相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的设备。
注:雷暴探测仪可由单个探测传感器或一个连接多个探测传感器的网络组成。
3.1.27
雷暴预警系统thunderstorm warning system;TWS
含有雷暴探测仪的系统,该系统能监控监测区域的雷暴活动,并能通过处理所得数据对特定目标区城发出有效雷电警报(预警)。
注:部分园家将雷暴预警系统称为“雷电预警系统"。
3.1.28
总警报持续时间total alamm durationTAD
从警报触发到结束的时间。
3.1.29
发出警报百分比percentage of alarms delivered;POD.
提前时间大于或徐于x分钟发出警报的百分比。
注: POD/指提前10 min或以上时间发出警报的百分比。